佛前血誓,是大金最毒也最灵验的誓言,大金自熹宗在位时就笃信佛教,佛教由此在大金成为宗教领袖,大概三百年前,启承帝在位时,有嫡子两人,长子旭王,次子铭王,启承帝属意次子继承帝位,又怕长子不满,以致兄弟阋墙,遂命二人在佛前立下血誓,永不相负,若有一人挑起事端,则其子孙后代不贤不孝,江山终究会属另一人的子孙。
启承帝驾崩不过两年,旭王果然起兵逼宫,逼弟弟交出玉玺,让出皇位,并暗杀了弟弟,铭王临死时泣血嘶吼:“佛前血誓,当为汝设,佛祖在上,终当应验。”
旭王登基后,称载沣帝,因为铭王死前的话始终觉得心内不安,于是他在全国范围内打压佛教,大兴道教,并派人暗杀铭王的子孙。铭王有一子名霄,因身体不好,自幼被送进寺庙带发修行,铭王死前,派出自己的心腹将自己的血书送至寺庙,叮嘱傅霄隐藏行迹,伺机报仇。
十年后,傅霄联合七位王爷举兵七十万造反,终于夺回帝位,史称“载沣之变”。
傅霄登基后,称印宏帝,这印宏就是傅霄在庙中的法号。
佛前血誓也因此成为大金朝最为郑重庄严不可亵渎的誓言。
也有那两情缱绻的夫妻,或彼此情谊深厚的结义之人愿意在佛前立下血誓,彼此绝不相负,可十分稀罕,等闲人是绝不会拥着这种方式立下这样不可挽回的誓言的。
这会,杜石头居然一个人去报恩寺立下血誓,所有人都被惊呆了。
贞娘浑身战栗,半晌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知道杜石头对自己情谊深厚,可从不敢想他会在佛前立下血誓,对自己绝不相负,一个男人愿意用性命保证对自己的誓言和感情,这是她前生今世想都不曾想过的事情,一时间,她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反应,整个人只能痴痴的看着跪在地上郑重其事的男子。
温绍卿觉得整个人如被雷击一般,浑身无力,一只手指着杜石头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只有杜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抱着杜石头哭道:“你这孩子啊,怎么去立什么血誓啊?你,你叫娘心里怎么过意的去啊”
许怀安的眼眶也湿润了起来,其实当贞娘决定留下的时候,他对这件事就有所察觉,只是不敢对妻子言明,只好偷偷去问女儿,贞娘淡淡的笑道:“爹,你不用担心女儿,女儿名下有碧溪园,有三家铺子,将来生下这孩子,我公公的资产也都是他的,女儿就是不再嫁人,这辈子吃喝是不用发愁的,至于相公,爹,想必你也看得出,侯爷很喜欢他,将来对他的前程定是极力帮扶的,我留下,相公不用为难,侯爷不用为难,他对我有一份愧疚之情,对你和纯哥儿就会怀一份感激,你们的仕途就有了一个依靠,有什么不好呢?”
他十分心酸,女儿不过成亲半年,正当十六岁韶华,居然连后半生的日子都考虑好了,自己和儿子的前程都要算计到,可身为一个父亲,他的前程居然要靠女儿一声的孤独寂寞来成全,他觉得愧疚难过又无可奈何。
侯府的权势,岂是他一个小小的七品官可以撼动的?
温绍卿半晌才回过神来,哆嗦着嘴唇问:“你,你好好的干什么要去立血誓?”
原来这女子看似温良贤淑,却以退为进,这等心计,这等手段,果然了得啊!
杜石头认真的看着父亲,道:“我知道,所有人都以为我认了您,从此就一步登天,成了侯府的大公子了,这些日子,我听见好多人在议论这件事,不外乎都在说,我将来定然要抛弃贞儿,另娶了高门大户人家的女子为妻,我知道贞儿不肯跟我去京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宁愿留在江南,自己一个人守着孩子过日子,哪怕将来我真的弃了她,她也不愿意让我为难。可是父亲,我们是自小一起长大的,一起同甘共苦,我小时候病了,是我姑姑几天几夜不吃不睡的看护我,家里只有一个鸡蛋,她也做了蛋羹给我吃,贞儿眼巴巴的在一旁看着,我姑丈咳嗽的不行,她也咬牙把家里唯一的一件皮袄给我穿了。我们去北面被鞑靼人抓了,我被打的奄奄一息,眼看着就不行了,我爹饿了几天也不愿意把我扔下,把我捆在身上背着我走了一百多里山路,去给我找活路。我们家里穷,是贞儿想出各种花招来赚钱,为了打出一个让人满意的妆盒,她给人家小姐梳头净面,当个小丫鬟似的伺候着,就为了哄着人家说出自己喜欢的样式来。我姑丈当上了县令,我却还是个白丁,我舔着脸去求娶,贞儿二话没说答应嫁给我,全县城的人都说她这是下嫁了,可她什么话都没说,为的不就是我们这么多年的情分吗?”他面露苦涩,却十分诚恳:“父亲,我今日拍拍屁股就这么跟你走了,将贞儿留在这里,即便我岳父岳母和爹不说什么,可外面所有人都会骂我是个忘恩负义、背信弃义的混蛋,我就不相信,您会觉得您有这样一个儿子是件光彩的事?”
温绍卿被杜石头这一番话说的半晌无言,儿子重情重义,杜家和许家对儿子也确实恩重如山,他虽有些不甘心,却也不得不承认,儿子说的在理,自己若强逼着儿子辜负了这份恩情,估计不仅外人会骂自己凉薄,御史们也会攻击自己私德有失,自己多年来攒下的这点好名声也会付之东流。
“罢了”他长叹一声:“恒儿说的有道理,贞娘,你就跟我们一起进京吧!”
贞娘聪慧冷静,世事通达,出身卑微却风姿过人,也许这样的女子在儿子身边方可让恒儿雕琢去棱角,处事圆滑。
“是!”贞娘微微一福,一滴泪滴在地上,泅出一个冰凉冰凉的印子。
因为有了贞娘的加入,他们的行程又延后了两日,直到四月末才进了京城。
镇南候府坐落在京城银杏胡同,胡同口有一棵百年老银杏,树身粗的要三个人合抱才够。镇南候府邸原本是嘉炆朝吏部尚书索常恩的宅子,被昊玄帝赐给温绍卿做了宅邸,宅子建的颇为气派,称得上雕梁画栋、粉壁朱瓦。杜石头和温绍卿都骑着高头大马,引着贞娘的车子一直到院子里,上来四个健壮的仆妇,放了春凳,扶着贞娘下来,换乘一顶小轿,杜石头和温绍卿下了马,跟着走了进去,走了不过半柱香的时间,迎上来七八个丫鬟婆子小厮等,里面一叠声的催着:“快,大公子和老爷进来了,快,快去通禀”
不一会,四五个丫鬟就簇拥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夫人迎了上来,一把抱住杜石头就哭了起来:“儿子,我的儿子啊,娘可找到你了”
贞娘知道这就是自己的正经婆婆黎氏了,小心的打量了一番,见黎氏跟杜石头确有几分相似,面容白皙,容长脸,细眉杏眼,姿容秀丽,身材窈窕,穿着一件丁香紫遍地金的褙子,盘了叠云髻,只插了一只海东青啄天鹅玉佩芙蓉暖玉金镶玉步摇,步摇上坠着三串粉色珍珠,每一颗珍珠都有米粒大小,虽然不大,却浑圆光润,映衬得黎氏高贵秀丽,风姿不俗。
黎氏拉着儿子哭了半晌,方拭了泪,上前给温绍卿见礼:“妾身见了儿子,竟忘了侯爷,失礼了!”温绍卿扶着她的手臂,温言细语道:“你们母子久别重逢,这是人之常情,有什么失礼的?别说是你,就是我第一次见了恒儿,也心情激荡了好久,不过,你忘记我也就罢了,可不该忘记咱们儿媳妇啊”
这夫妻俩言语温存,温绍卿待黎氏似乎十分宽厚,甚至有些令人意外的亲昵,显见少年夫妻,虽然中途有些波折,甚至温绍卿有了许多女人,这俩人的感情也是十分厚重的。
这却是让贞娘有些意外了。
黎氏招手让贞娘过来,贞娘忙上前见礼,黎氏拉着她上上下下的打量一番,眼圈又红了起来:“好模样,好气质,一看就是个有教养的孩子,听说你和我的恒儿青梅竹马,你爹当了官,你依然不弃下嫁,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孩子,我儿有福气啊”一边说一边又掉下泪来。
☆、244第九十五章
杜石头初见母亲,眼圈也是红的,一见母亲落泪,忙手忙脚乱的拿了帕子给母亲擦:“娘,你别哭了,该把眼睛哭坏了”
这一声“娘”似乎又触动了黎氏的心了,她拉着杜石头的手眼泪汪汪的道:“这声娘啊,娘快二十年没听到了,娘等的心都快干了,终于等到了,娘就是这会死了,也知足了,佛祖保佑啊,我不仅得回了儿子,还有了媳妇和孙子,我”
一个模样出众,装饰华丽的妇人上前扶住黎氏道:“夫人快别说这等话,没的惹的侯爷伤心不是?您与大公子失散多年都能重逢,这是佛祖保佑,可未尝不是您平日积德行善积下的功德,您这以后定是儿孙满堂、福寿双全的命呢,咱们还是进屋去吧,您就是再喜欢,也得顾着咱们家少奶奶可还怀着身子呢,这一路舟车劳顿的,好容易到家了您还让人在院子里站着不成?”
她这一番话即入情入理,又琳琅动听,还奉承了黎氏顾惜了贞娘,当真是八面玲珑。
后面的几个丫鬟婆子也赶着上前劝慰几句,黎氏笑道:“你这小嘴啊,就跟个八哥似的,可是我年岁大了,竟忘了,贞娘啊,来,跟娘进去。”一手拉着杜石头一手拉着贞娘转身进了花厅。
温绍卿摸摸鼻子笑笑,也跟着进了花厅。
花厅的摆设十分简单,墙壁刷的雪白,地上铺了打磨光滑的地砖,摆了两溜紫檀木交椅,上面都摆着大红色丝绒布坐垫。中间位置放了宽大的宝座,放了杏黄色湖绸并蒂芙蓉迎枕,显见黎氏常在这里会见客人。
侧面的多宝阁上摆了几件寿山石的小摆件,地上放了一个三尺高的紫玉花榖,里面插了几只盛放的玉兰花,枝干斜逸,花香盈盈。
贞娘看了那紫玉花榖一眼,轻轻一笑。
那紫玉花榖十分稀罕,一般是进上的,这侯府的花榖应该是宫中所赐,看来温绍卿对黎氏果然不错。
黎氏指着那个模样出众的妇人道:“这位是苏姨娘,是咱们府上嘴最巧的一个,侯爷刚回来一身的风尘,你伺候着侯爷去梳洗一番,让息竹带着大公子和少奶奶的丫鬟小厮们都去净语轩吧,好好安置了!”
那苏姨娘大喜,忙笑着上前给杜石头和贞娘见礼,之后伺候着温绍卿进了卧室。
杜石头和贞娘身后的丫鬟小厮们也跟着下去了,只留下忍冬一个。
黎氏拉着杜石头和贞娘絮絮叨叨的问了许久,有丫鬟来禀报:“大小姐和二小姐来了!”
门帘子一挑,四五个丫鬟簇拥着两位豆蔻韶华的姑娘走了进来。
前面的一个十七八的年纪,肤色雪白,瓜子脸,细眉细眼,唇角微扬,看着十分甜美和善,身穿一件果绿色对襟盘花夹衣,莲花白马面裙,头上戴了一朵铜镀金点翠嵌珠石海棠仙鹤纹头花,看上去恬静斯文。
后面一位十五六的年纪,与前面一个长的有些相像,只是眉眼更精致些,肤色却不如姐姐白皙,有些蜜色,眉心有一点红痣,看上去十分娇美,穿着一件真紫色绣折枝芙蓉花的刻丝小袄,月白色百花不落地挑线裙,那一裙子深深浅浅的花看上去十分热闹,耳朵上一对金累丝灯笼耳坠子左右摇晃,颈上戴着鎏金百福百子颈圈,中间一个鹅蛋大小的翡翠坠子,看着华贵非常。
贞娘觉得嗓子有些痒,低下头,轻声咳嗽了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