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 / 2)

后悔药 倾杯索酒 4677 字 1天前

李妙看着众人揶揄的目光,脸一红,忙拦着他小声说:“不用了,我,我不饿!”岳志军老奸巨猾,忙笑着说:“原来嫂子没吃饭啊,队长,对面就是皇牌粥铺,你带嫂子去吃一碗,我们在这先玩着,你们回来咱接着喝。”

叶践行点点头,粥打包拿回来不热了就不好喝,还是出去喝吧,他笑道:“也好,你们先喝着,我们一会就回来,今天我请客。”

“好咧”一群人哄笑着,李妙无奈只好跟着叶践行穿上大衣走出去。

李妙出了酒吧大门,被冷风一吹,觉得脑袋清醒了一些,身上有些冷。回头看见叶践行看着她,眼睛里有温暖的笑意,心里倏然觉得一阵暖意,这样寒冷的冬夜,有这样一个男人愿意一直站在你不远处看着你守着你等着你,是一份多么可贵的温暖。

叶践行走到她身边伸手将她带进怀里,低声的说:“冷不冷?”

“不冷”有你,我觉得很温暖。

叶践行摸摸她的秀发,宠溺的说:“你啊,总是不记得照顾自己!”他牵着李妙的小手,走进了粥铺,给她要了一碗海鲜粥,还细心的叮嘱不要放葱花和香菜。

因为是冬夜的关系吧,粥铺里的人很少,舒缓的音乐轻柔的荡漾在室内,合着粥蒸腾而出若有若无的香气,让人觉得一片岁月静好。

李妙喝着鲜甜的海鲜粥,对面的男人温柔的目光,这一切无一不让她觉得心里宁静安详,前生今世的痛苦喧嚣仿佛都已远离,只有此时此刻,仿佛幸福是真的可以绵长隽永。

两个人走后,叶灼就大发感慨:“看看,我哥是个多么重色轻妹的人啊!就这么把我这个妹妹扔在这了,都不问问我饿不饿?唉,唐枫,我这地位啊,咋就蹭蹭的下去了呢?”

岳志军笑道:“妹妹,你可是你哥的贵人,我们退伍后大部分人都有女朋友了,有的都结婚了孩子都多大了,就你哥一直也没个女朋友,我们这些战友啊都惦记着呢!看来这命中注定这回事,还真由不得你不信,估计啊你哥就是等你上大学了好给他带回来个好的呢!”

慕振也说:“对啊,小妹,你们同学里还有没有好的了,给我也介绍一个吧,我觉得你的品味挺好啊!”

叶灼洋洋得意的一指唐枫:“这个是我同学,闺蜜,唐枫,目前没有男朋友呢,你看咋样?”

慕振等的就是这句话,他从一来就看见唐枫了,虽然没有李妙的清丽精致,却也清秀甜美,身材尤其出色,一身黑色毛衣靴裤洒脱俏丽,气质端庄,一看就是个出色的女孩。

他刚想搭话,旁边一直不吭声的许之航开口了:“你喜欢这首everytime?”

唐枫一直在凝神听歌,这首小甜甜布兰妮的《everytime》是她的最爱, everytime i try to fly每当我要展翅高飞i fall without my wings 却又从云间坠落i feel so small 渺小的我i guess i need you, baby 多么需要你的呵护and everytime i see you in my dreams 每当在梦中与你相见i see your face, it's haunting me 你的脸孔总让我魂牵梦系i guess i need you, baby我多么渴望你的呵护……

☆、第 99 章

传闻说everytime是布兰妮写给贾斯汀(justin-以前男友)说对不起的,everytime旋律非常优美。一个布兰妮式的怀念和想念,不是丝竹小调,不是低语婉转,也不是撕心裂肺的痛哭,而是略带嘶哑的嗓音,长吁短叹,仿佛午夜梦回,独自起身看庭前灯火,默默流泪,生怕别人看到。寂寞如随,一切都成追忆,是高处的寂寞和真诚的惋惜。

在左岸走后的许多日子里,唐枫都是合着这首歌沉沉的睡去,那个终于走出她生命的男孩,那个她深爱的男孩,去了那么远的地方追逐自己的梦想,很多次,她都想像着,如果有一天他们重逢,她会问问他,梦想实现了吗?会比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快乐吗?

唐枫一听到这首歌就忘记了周围的这些人,所以当她听到许之航的问话一时愣住了,许之航又问了一遍,唐枫才想起回答:“哦,是,我很喜欢。”不知为什么,她不喜欢眼前男孩灼灼的目光,感觉自己像一个被盯上的猎物,随时有被吞噬的危险。

许之航轻轻的一笑,将嘴巴贴近唐枫的耳朵轻声的说“我也很喜欢这首歌,和你听歌的样子!”

唐枫一惊,许之航的声音里有着太多的暧昧,让她觉得有点发慌。

许之航眯着眼睛,看着唐枫,嘴角挑起了一抹玩味的笑容,眼睛中志在必得的光芒即使神经大条的叶灼也察觉出了不对劲。

唐枫吸了口气,站起身跟叶灼说:“我想去洗手间,你跟我去吧!”叶灼愣愣的跟着唐枫走了。

留下的三个男人相视一笑,许之航对慕振说:“这个妞我势在必得,你要是也喜欢,咱们可以公平竞争。”

慕振脸涨的通红,没好气的骂了一句:“靠,你他妈不是明摆着玩我吗?你许大少爷下场,哪里还有我的份?”

许之航笑笑,伸手拍拍慕振的肩膀:“我欠你一次,兄弟。”

慕振立刻就像霜打了的茄子,蔫了,他们是一起经过生死考验的兄弟,断然不会因为一个女人翻脸,何况,许之航这个人,虽然现在做了生意人,身上当兵的感觉还在,很重义气的,他欠自己一个人情,比自己欠他的好多了。

岳志军笑着打圆场:“这么些年,航子难得动心一次,你慕振要妞啥样的没有,这次你的给兄弟一个机会,你又不缺女人,哈哈,来来,咱们一起干一个,干完了,说说航子你咋看上那个唐小姐的。”

慕振是个洒脱惯了的人,略一犹豫就放开了心胸,嬉皮笑脸的打趣道:“说说,说说,你可别告诉我你一见倾心啊!”

岳之航抿了口酒,看向唐枫原来坐着的位置,那个女孩,不记得他了吧?她看他的眼光如此的陌生,陌生的让他心里生出了隐隐的痛楚来。

那时候是半年前吧,他跟银行的人谈贷款,她还是初来的新人,穿着职业装,被上司指使的满屋子乱转,谈判进行的很顺利,中间休息时他走过楼梯听见抽泣声,好奇吧,他推开门看见那个陌生的小职员揉着鼻子,似乎刚刚哭完,他就笑了:“小姑娘,被上司批评了?哭鼻子呢?”

小姑娘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一言不发转身冲了出去。他摸摸鼻子,讪讪的走了,心里真觉得挫折,想他岳少爷走到哪里不是女孩们争相讨好的对象?小姑娘哪个不是迫不及待的抛媚眼,献殷勤?第一次碰壁,哎呀,这姑娘八成眼神不好吧?自己这么个青年才俊都没看清?

晚上,他们公司在酒吧招待银行的几个老总,凑巧的又看见了那个小姑娘,她换了衣服,头发放下来,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入神的听着歌,似乎喝了不少酒,眼神迷迷蒙蒙的,看上去有了几分妩媚。他心中一动,然后又皱了皱眉,这个小姑娘胆子还真大,一个女孩子在酒吧里喝酒,不怕招惹是非吗?

身边的一个朋友看见他注意一个女孩,笑道:“怎么了?岳少爷看上人家了?那就去试试吧,我也见识见识岳少爷的魅力。”

他冷笑一下,低下头继续喝酒,再抬头,却发现那女孩的身边多了一个人,四十多岁,英俊成熟,似乎跟她很熟悉,揽着她的肩膀,安慰似的拍拍她的肩膀。这个男人他认识,是酒吧的老板——何非池。

原来,这个女孩是他的人,难怪可以自己在酒吧里喝酒却没人敢来招惹呢!

他胸口有些闷闷的,心想真是世风日下,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老男人!这何非池是他的朋友,人非常仗义,开酒吧的嘛,一般都有点黑社会的关系,这位何非池也算横跨黑白两道的人物了。

不过他好像有老婆,而且红颜知己也不少啊!这个女孩是他的新欢?

终于送走了几位老总,他刚从门童手中接过钥匙,一个男人的声音就跟着来了:“岳少,是你吧?”

他回头,看见何非池站在身后,旁边正是那个小姑娘,何非池似乎很着急,一把拉住他的手说:“我家有点事,刚刚老婆打电话找我,我这正要送我外甥女回去,你家是不是住在绿萝湾?能不能顺道替我送送她?这么晚了,我实在不放心。”

岳之航楞了一下,点点头,“没问题,你放心吧!这位是你外甥女?”他早就从绿萝湾搬出来单过了,可是朋友拜托的事情怎么能拒绝?何非池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忙解释:“这个真是我外甥女,我就一个姐姐,比我大十五岁,我这个外甥女最近刚上班,心情不好,来我这喝了几杯。小姑娘嘛,总有些多愁善感的!”

岳之航心情大好,笑着点点头,打趣道:“是啊,小姑娘嘛,我这个做叔叔的肯定送到地方。”何非池苦笑,心说你还真不要脸啊,你才多大啊?比我外甥女大五岁顶天了,就敢自称叔叔了!

何非池回头对唐枫说:“小枫,这位是岳之航,是我们酒吧的常客,也是我的朋友,我让他送你行不行?”

唐枫慵懒的点点头,坐上岳之航的蓝鸟。

☆、第 100 章

岳之航侧头看看她,这女孩似乎没少喝啊,脸红红的,眼睛眯起来,像一只慵懒的小猫,他忍不住想逗逗她:“哎,我白天见你你就哭,晚上还泡吧借酒浇愁,不就是被领导指使指使吗?至于愁成这样吗?”

唐枫似乎根本就没听到他的话,呆呆的看着前方,半晌忽然说了一句:“法国好吗?”

“啊?”岳之航第一次听见她的声音,沙沙的,带着低哑的磁性,:“你要去法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