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默的话像是春日暖风拂过我的心,让我这样毛躁的人能够安静下来,认真听进心里。等他说完,我仔细盘算了一圈,我喜欢做什么呢?究竟什么是他所说的我钟爱的事情?什么才是对我拉说的“改装车”呢?回忆自己的生活,下班之后基本就是回家看电视,一门心思就是放空自己;周末的时候基本就是被封印在床上,出一趟门买了一堆吃的放在家里,然后还是看电视。这么一思考,原来自己活得这么空虚,我的生活这么没有质量。
我思来想去,除了平时喜欢在网络愤世嫉俗的宣泄自己的情绪,还真没什么。我无奈的说:“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我觉得自己没什么特别的。我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能够激发我在疲惫的工作后还激情满满的投入。”
“我猜猜。”他轻笑了一下,似乎预料到我的回答:“你的文章我都看过,我觉得你的洞察力很好,文风犀利,还挺扎心,而且小花也跟我说过你上学总写满分作文。你可以试试,就当多一个爱好也不错。”
写文章?我惊讶的看着他,我随便发牢骚的文章他居然都看了。他冲我笑了笑,点点头像是肯定自己刚刚说的。
小花确实说过,我讲故事的时候很有逻辑,最重要的是带入感很强,就算事没说清楚,却莫名其妙的能够令人感同身受;回忆起来小时候,常乐经常会喜欢拿着我的满分作文到处炫耀,虽然我不知道又不是她写的她为什么推销我如此卖力,但是她确实说过我应该当个作家。如今赵默也这么说,我是不是真的可以尝试一下?
想到这里,我似乎看到眼前多了一条路,这是我第一次被人夸得这么舒服,从这个话题开头到现在,简直是步步深入、环环相扣,这个夸赞的有理有据,套路深得我心。我也不扭捏,开心的笑起来:“好,那你做我第一个读者?”
“好啊,我很荣幸。”他绽开笑容,像一道光照进我的心里,一扫常年积攒的那片阴霾。他与杜明兖不同,杜明兖带着五彩斑斓的世界进入我的生活,让我知道原来还有这样耀眼的人生,而他是那么光芒万丈,笼罩在刺眼的光辉之下;而赵默像是阳光,他照耀着我让我能够发现自己一直都拥有五彩斑斓的生活。
牛排上了,我慢条斯理的吃着,忽然想起夏天和小花他们都是穿着大裤衩大背心的去脏摊大排档,吃着“宝剑串肉”(就是很宽的铁签子串的大肉串),一手端着冰啤酒,天南海北的扯闲篇儿。在看我现在,装模作样的享受着高端料理,倒是也怡然自得的,也不知道哪个才是真的我。
赵默发现我偷笑,问道:“想什么呢?”
我放下刀叉说:“你说一个人到底有多少面?有的时候吧,我觉得自己就这么大岁数挺没溜儿的。人家都在家相夫教子,就我喜欢跟小花啊、老邪啊这帮没正行的‘大流氓’厮混。不过你看我们现在又文质彬彬的吃着牛排,在举办一些大型活动的时候,我也可以很优雅的出入高档场所,与西装革履的人们谈笑风生。在面对不一样的人就像演不同类型的电视剧,而且十分投入从不出戏。”
“你是在夸自己吧?”他喝口水,笑着说,“看来你的素材很多。原来小花最先辍学出去打工,去卖车,那时候我们都还没有毕业。他就说他喜欢车,然后说当销售很有门道,要学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而且不仅要人话鬼话样样精通,还要在三句话内分别对方是人是鬼。那时候觉得他很夸张,就是在显摆自己上班了,忽悠我们没见识过面的啥学生。不过现在看来,他真的看的很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