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节(2 / 2)

“我没有误会啊。”君无欢摊了摊手,表示不懂千诉突然的不自在。

看君无欢没有误会的意思,千诉面上的尴尬逐渐消失,但是心中还是略微有些失望。

他在这一刻才确定,自己心中一直以来那些模糊不清的东西是什么。

他对君无欢,有了杂念。

他在惦记,阿司的女人。

……

颜司一直在书房等着千诉回来,可是等到天黑,也没有等到千诉出现,派人去打听了一番,居然发现千诉还在和君无欢在一起,颜司有些坐不住了,但是却又不好意思拉下脸去找这两个人。

冥十夜实在是辛苦,他堂堂一个冥衣卫,居然是成了专业修门的,一看这门上的裂口,就知道是他家王妃的赤月鞭所为,看来,他家王妃是打算要拆了整个摄政王府。

“王爷,门已经按照规格让木匠去做了,明日大概就可以做好。”

“嗯。”阴沉不定的一个字。

冥十夜抖了抖身子,弱弱的开口:“王爷要是没什么事情的话,那属下就先……”

“本王让你走了么?”

“没有……那属下留在这里陪着王爷……”冥十夜战战兢兢的说道。

颜司眉毛一挑,脸上带着嗜血的怨气:“本王已经沦落到需要你陪的地步了么?”

“……”冥十夜在心中哀嚎,可是面上却依旧风淡云轻,波澜不惊。

自家王爷这么变态也不是一天两天的,只要和王妃有摩擦,最后倒霉的都是他们。

冥七夜沉默不语,颜司自讨没趣,心中压抑着的怒火更是散发不出来,片刻,大手一拍,面前的书桌边碎成了渣渣。

冥十夜闭了闭眼,心中悲凉,自家王爷和王妃看来都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只不过他明天又要通知工匠多做一张桌子了。

……

颜司终究还是没忍住,等到千诉去歇息的时候,潜入了君无欢的兰亭苑。

对于颜司的这个行为,君无欢是真的觉得好笑,明明是摄政王府的主人,可是偏偏却像是做贼的一样,这种反差让她莫名愉悦。

看到君无欢脸上的笑意,颜司心中的怒火已经去了一大半,但依旧阴沉着一张脸。

“你可知道本王所为何事来你这里?”

“王爷因为什么事情我自然是不知道的,但是我正好有事情要和王爷商量。”

君无欢说着,走到书桌边,从医书底下抽出一张宣纸来。

“想要治好千诉的病,就必须要用这两味药材,千年血参我无欢宫出了,但是这千色珍珠,怕是要劳烦王爷你了。”

“千色珍珠?”颜司重复了一遍,隐隐约约觉得好像在哪里听到过这个东西。

君无欢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但凡是用钱可以买得到的东西我都不会去麻烦王爷,千色珍珠,高价难求,市面上从未流通过这样的东西,唯一的一颗现在正存放在国库里,我是没什么本事可以拿到了,就看王爷能不能做得到。”

“你是想要本王去盗窃国库?”颜司不满的皱眉。

君无欢耸了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若是王爷不想要治好千诉,那我自然是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记住,只有治好千诉,你才有资格和本王谈条件,难道你忘了?”

“当然没忘,我只是觉得千诉死了,我不过是不能离开摄政王府,但是其实留在摄政王府也挺好的,不愁吃不愁穿,日子照样过得滋润,但是王爷可就不一样了,千诉死了,王爷可就失去了千家的势力,对于王爷而言,着实是个损失。”

君无欢这话说的一点都没有错,她从一开始就知道颜司绝对不会舍弃千诉,因为千家带来的利益实在是非常人可以想象得到。

果不其然,颜司终是点头应下了这个差事。

“既然你想要,那本王就给你,但是你记住了,本王搭救千诉不是因为千家的势力,而是因为千诉本身,这就好比,本王要你不是因为无欢宫或者丞相府,而是因为你只是你。”

“王爷切莫开玩笑了,如果我不是丞相府的嫡女,王爷如何娶我?”君无欢对此嗤之以鼻。

颜司是何等尊贵的身份,怎么会娶一个春风苑的头牌,如果真的娶了她,皇家颜面还要不要了?

颜司一把揽过君无欢,手放在君无欢的细腰上,那里有他送给她的赤月鞭。

“你信本王,不管你是不是丞相府的嫡女,本王都会娶你,如果你春风苑的身份做不到,那本王也可以为你制造一个新的身份,总之,只有你才是本王想要娶的人。”

“娶我做什么呢?用来体验摄政王府的家法?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我这个摄政王妃真的是太憋屈了。”

君无欢一边说着,一边推开颜司,脸上染上一抹凉薄之意。

“王爷曾经赠我赤月鞭和赤星戒,希望我可以护自己周全,但是从我入了王府以来,我受到的伤害无一不是王爷加注在我的身上的,这个世上,除了王爷,还有谁能伤的了我?”

心脏的位置隐隐作痛,君无欢强装着不肯认输,不管是她的心还是她的人,能够伤了她的自始至终都只有颜司一个。

颜司张了张口,想要解释什么,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因为君无欢指证的均是事实。

虽然伤了君无欢不是他的本意,但是,确实是他一手造成的。

“本王不愿多说什么,你早些休息,你想要的东西本王都会给你奉上,日后你会见到本王的真心。”说完,颜司便离开了兰亭苑。

对于这句表白,君无欢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从她进入摄政王府开始,颜司就一直在说真心真心,可是事实上,颜司连心都没有,哪里会有什么真心呢?

她要是真的相信了,那才是愚蠢,一个人怎么能蠢两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