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活见鬼!他狠狠一拳头砸在沙发上,只觉得心里的憋屈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哈德利教授并没有在十多年前的追杀中死去,并且活生生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这原本是个绝好的机会。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洋鬼子老头身上,一定藏着许多尚待挖掘的秘密,用路晗衣的话来说,这些不走寻常路的世俗专家们,在全然不知道魔王存在的前提下去研究那些“反科学异象”,可能反而更加容易跳出窠臼,寻找到探访魔王本质的特殊方法。
可是哈德利教授也死了,又一条重要线索中断了。作为一个所谓的天选者,老子混得还真够失败的,冯斯悲愤地想。
过了一会儿,他想起了些什么,开始在房里四处翻找,但如他所料,曾炜不会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供他去偷窥。翻检了一阵子之后,除了一些杂物和几本陈旧的家庭相册之外,并没有发现其他物件。他反正也无事可做,索性打开相册瞎翻。
第一本相册里的照片以黑白居多,大多是曾炜的父母还比较年轻的时候拍的。那时候曾炜也还只是个少年人,身材瘦瘦小小,在相片上总是显得分外拘谨,并不像现在看上去那么老到成熟。
从第二本开始,彩色照片逐渐多了起来,照片上的曾炜的年纪也在不断加大,可以看出他从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到戴着团徽的中学生,再到一身制服的警校生的逐步转变。这个人开始一点一点地褪去稚嫩,眉宇间逐渐有了一个警察该有的英气。
突然之间,一张令冯斯绝对没有想到的照片一下子映入眼帘,他登时愣住了,心脏开始狂跳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冯斯想着,我之前的种种猜测,难道全都是错的?这张照片所传递出来的信息,实在是太令人震惊……
冯斯正在陷入沉思中,忽然感到头顶上似乎有什么阴影掠过,他抬起头来,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头顶只有掉了许多墙皮的天花板。
是我眼花了么?冯斯有些疑惑。他放下手中的相册,站起身来四处张望,终于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客厅正对房门的墙壁上,有一块墙皮的颜色好像稍微有点不大对劲。他向前走了几步,打算看个究竟,但那块墙皮却猛然间脱落,仿佛无视重力法则一般,横着向他飞了过来。
冯斯反应倒也不慢,一个狗啃屎的动作趴倒在地,躲开了这块巨大的“墙皮”。他就地一滚,钻到了饭桌下面,然后回头一看,这才看清楚了,那块东西并不是墙皮,而是某种具有生命力的奇怪生物。
这个怪物呈四四方方的薄片状,大约两米见方,色泽是轻微的淡黄色,难怪刚才冯斯会在黄色的灯光下看花眼。此刻它悬浮于半空中,身子伸展开,整体有点像一块草席,虽然并无四肢,却给人一种张牙舞爪的错觉。冯斯不知底细,窜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握在手里,心里在算计着:这家伙没头没尾没眼睛没鼻子,我到底往哪儿砍才算是要害呢?
没等他盘算清楚,怪物已经猛扑了过来。冯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菜刀跺了下去,怪物并没有躲闪,这一刀重重砍在它身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立即把它的身体砍穿。
冯斯正在窃喜,却发现怪物并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反倒是被一刀砍穿的部位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愈合,反而把冯斯的手腕裹夹在其中。冯斯感到一股胶水一样的粘糊糊的力道粘住了自己的右手,怎么拔也拔不出来。挣扎了好半天,始终无法把手抽出来,想要踹上一脚,却明白这一脚的结果多半是脚也被粘住。
于是他只好选择静止不动,右手还插在“草席”的身上,那副样子活像是正在掏兜却被事主抓了现行的小偷。他只能尴尬地咧嘴一笑,然后提高了声调:“不管你是谁,出来说话吧,我没有蠹痕,不可能对你有威胁。”
对面的“草席”忽然震动起来,发出一阵沉闷但还可以分辨的声响:“出来?我不是一直在你面前么?”
冯斯楞住了:“你说什么?你不是一只妖兽?你是……一个人?”
手松开了。“草席”向后退出去半米,整个身体卷在了一起,随即开始像液化一样的融合、变型,颜色也越来越深。半分钟之后,几乎没有厚度的“草席”消失了,站在冯斯面前的是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长着厚嘴唇和狮头鼻,头发油油腻腻的看来很长时间没洗了。
“这种变形能力,也是附脑的作用吗?”冯斯镇定地问。其实在他心里,见到这样活生生的变形秀,还是难免震惊的,但好歹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天选者,表面上不愿表露出丝毫的惊讶。
“是的,附脑没能给我带来蠹痕,却把我的身体改造成了这个样子,”矮胖的男人说,“在我看来,这个能力比蠹痕还好使。”
“看起来,附脑还真是挑战各种人类的极限呢……”冯斯哼了一声,“那你岂不是可以变成任何人的模样了?”
“我倒是希望如此,可惜现在能力还不足,无法精确控制细节,尤其是人类的细微面部区别,”矮胖男人说,“比如你想要我变成你喜欢的妞陪你睡觉,恕我无能为力。”
“你还真粗俗……”冯斯叹了口气,“不过我好歹稍微放了点心,你不至于冒充国家元首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什么的了。说说吧,你是哪个家族的,抓我想要干什么?”
“看来果然如他们所说,你虽然没什么本事,胆量倒是不错啊。”矮胖男人有些诧异地看了冯斯一眼,“换一个人的话,恐怕都得尿裤子了。”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我的人了,”冯斯微微一笑,“我都已经习惯啦。”
“习惯了就好,我也不必多费唇舌了,”矮胖男人说,“不想受到伤害的话,就跟我走吧。”
冯斯无话可说。不管表面上如何镇定自若,他内心深知,面对着这些移植了附脑的怪物,自己没有半点逃脱的机会,只能乖乖跟着对方离开。那种时时萦绕于心里的屈辱感再度涌现,天选者,他念叨着这三个字,还不如说是天选猪……
矮胖男人的左臂像橡皮泥一样伸长扭曲,化作一根长长的触手,把冯斯的腰部卷住。冯斯逆来顺受,不由自主地被他拖着向门口走去。
矮胖男人伸手拉开门,突然之间,冯斯的耳边响起砰砰砰好几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随即脸上溅上了好几滴热血,似乎还有一些硬硬的渣子。他侧头一看,不由得差点吐出来:矮胖男人的头颅被整个打烂了,上半截的颅骨完全被掀开,露出里面红白混合的可怕事物。他也知道,这些恶心的玩意儿此刻肯定糊了他一脸,不过也没时间去顾及了。
他把视线转向门口,果然,门口站着的是曾炜。曾炜手里握着一把还在冒出青烟的手枪,目光里带着冯斯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冷峻和威严。直到这时,矮胖男人的身体才僵直地摔倒在地上。
“脑袋烂了,这种怪物也就死透了,”曾炜沉声说,“但是他肯定还有同党。快跟我走!这里不能留了!”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不然我不走!”冯斯说着,抓过一卷卫生纸擦拭着脸上的血液和脑浆。
“命都快没了你还要啰嗦什么?”曾炜眉头一皱。
冯斯霍然上前,手里扬起刚才从相簿里抽出来的那张泛黄的照片,一字一顿地问:“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认识我爸爸?”
照片上,年轻的曾炜和年轻的冯琦州并肩而立,作意气风发状。从两人勾肩搭背的姿态来看,至少在那个时候,他们应该是关系亲密的好朋友。
第二章、我们都是疯子
一、
刘大力紧紧握住手里的警棍,一步一步地靠近仓库。作为一个胆小的建筑工地保安,在听到建材仓库里传来种种异响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其实是不要去管。当保安的,要么日晒雨淋要么熬夜加班,一个月就那么点微薄的薪水,何必去给自己惹麻烦呢?
但是他很快又想起了同事的教训。就在上个月,因为一桩夜间盗窃案,一位同事丢了饭碗。这年头要在城里找到工作可着实不容易,当保安也总比下工地搬砖轻松,刘大力思前想后,最终还是抓起警棍走了过去。
仓库里的声音十分怪异,像是有人在极度痛苦地喊叫,但声音却像是经过了消音器过滤一样,听起来十分微弱,如同从很远的地方遥遥传来一样。
难道是有谁躲在仓库里看什么恐怖片或者打斗片?刘大力这么想着,胆气稍微壮了一点点,他猛地一脚踹开仓库大门,冲了进去。
然后他就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他看见仓库里明明没有亮灯,却有一层奇怪的淡黄色光芒铺满了整个仓库。在这一圈柔和的黄光的笼罩之下,仓库里已经是一片狼藉,正中央站立着一个可怕的怪人——一个长着两颗头颅的畸形儿。
此刻这个双头怪人正叉着腰站在仓库中间,布满伤疤的丑陋大脸上满是一种无所谓的极度傲气。在他身边的地上,七零八落地散布着许多血红色的东西,刘大力仔细一瞧,看清楚了那些都是什么,立刻吓得魂不附体:那些血红色的玩意儿,竟然全都是被粉碎的人的身体!看看那个双头怪人的神情姿态,似乎这些散落一地的胳膊、小腿、内脏、头颅全都是被他撕碎的。
刘大力这回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吓尿了,括约肌已经完全不受控制,裤子一下子就湿透了。他扔掉警棍,转身就想跑,但不知怎么的,刚刚跑到仓库门口,脚底下就有一股莫名的阻力让他的脚步变得迟滞而沉重,令他无法迈开步伐。
紧跟着,他忽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全身的力气飞快流逝,就好像从一个破了口的水杯里漏水一样。他腿脚发软,再也无法支撑身体,一头栽倒在地上。而奇怪的是,尽管摔得很重,他却并没有感觉到太疼,似乎整个身体的感觉都变得迟钝麻木。他瘫软在冰冷的地面上,只觉得太阳穴一阵阵跳动,肺里只有出的气、却很难再吸进哪怕是一丝的新鲜空气。他的心脏像是被人捏住了一样,跳得越来越轻越来越慢,眼前变得一片漆黑,视线里的一切都模糊不清。
刘大力用尽最后的力气,努力抬起眼皮,但他的视线已经看不见远处了,只能勉强看到自己的手。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手在这短短的不到一分钟时间里变得枯瘦如柴、青筋暴露,上面布满了老人斑。
我难道是……老死的?这是刘大力最后的念头。
从刘大力闯进仓库,到他倒在地上不可思议地活生生老死,那个双头怪人都并没有正眼向他瞧上一眼。倒是等刘大力死后,他的目光看向了仓库一角:“小路,看来任何地方都少不了你啊,而且选择最后时刻再出来也是你的风格。”
“范兄,杀人是你的乐趣,我当然不好掠人之美,”从仓库的那个角落里走出一个相貌俊美的年轻人,“只是刚才那个最后闯进来的普通人,我担心你会放他走,所以才抢了你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