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2)

正巧这时一只飞在天空中的妖兽向着王璐俯冲而下。这是一只形状甚为怪异的妖兽,外形看起来像是一只鸟,却几乎没有羽翼和肌肉,浑身上下几乎只剩下一副灰黑色的骨架。它长长的喙上闪烁着幽蓝的光芒,似乎是剧毒。

王璐圆乎乎的脸上摆出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似乎有点被吓到发抖。当这只骨架般的怪鸟俯冲到距离她头顶只有半米处的时候,她甚至闭上眼睛做出束手待毙的样子,好像马上就要被怪鸟扑击得手。然而,四分之一秒之后,地上传来一声巨响——怪鸟重重地撞击到了地面上,巨大的冲击力让它原本就只剩下骨头的身体瞬间散架,飞散出去的骨片溅落得到处都是。它的喙折断成了好几截,断裂的头颅滚落到地上,发出凄厉的哀鸣。

王璐却已经站在了距离撞击地点大概五米远的地方,仍然是一副呆呆的神情,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然而,冯斯看得很清楚,在怪鸟即将击中她的一刹那,她的身体消失了,凭空从原来站立的地点消失了,然后在五米开外的另外一处地点出现。而怪鸟已经蓄足了力道,完全无法改变方向,只能直直地撞向地面。

第二只怪兽也逼了上来。与怪鸟的高速正相反,这是一只近乎球形的肥蠢的怪物,浑身上下覆盖着厚重的鳞片,六条下肢虽然粗壮,移动起来却很缓慢。但它近似牛头的头颅上有三只长而直的尖角,看上去好像能刺穿任何障碍物。

而在另一个方向,第三只怪兽与第二只遥相呼应,对王璐形成了合围。这只怪兽的外形更加接近昆虫,有着半透明的直翅、蝗虫一样的口器和令人不寒而栗的巨大复眼,镰刀一样的前足让它整体看起来有些像螳螂。它的身体比先前那只轻灵得多,以纵跃的姿态向着王璐高速逼近。它的复眼闪着残忍的红光,一对镰刀高高举起,然后对着下方斜向挥出,眼看就要把她切成三段。

“喂,这又不是切火腿肠啊!”王璐好像很生气,用力跺了一下脚,依然没有躲闪。

她会像之前那样瞬间移动吧?冯斯猜测。但这一次,他猜错了。就在镰刀即将接触到她的身体的一瞬间,她并没有消失——消失的是“螳螂”。更加令人惊奇的是,螳螂重新出现的地点,恰好在那只牛头妖兽的身前。“咔嚓咔嚓”两声响,两把锋利的镰刀收势不及,正好插进了牛头妖兽的双眼。

血花飞溅之后,牛头妖兽发出一声惨嗥,变成了瞎子。在剧痛之下,它不顾一切地向前冲锋,两只尖角穿透了“螳螂”的身体。“螳螂”也痛苦地扭曲着身体,镰刀在牛头妖兽身上一阵乱劈乱砍。

冯斯略一思忖,大致猜出来,王璐能够让处于她的蠹痕中的物体发生瞬间移位,并且可以让这样的转移实现精确定位。所以她既可以转移自己躲开敌人,也可以让敌人精准地实现自相残杀。

魔仆的身体转了半圈,视线落在了路晗衣身上。这个看上去有些弱不禁风的年轻人,正在面对着四只怪兽来自四个不同方向的攻击。但他却仍旧带着轻松的笑容,等待着这些怪兽全部跨入他的蠹痕,然后轻巧地打了一个响指。

随着这个响指,笼罩在他身畔的黑色蠹痕颜色突然变浓了一下,就像墨汁一样浑浊,当重新变得澄清时,四只怪兽的脚步明显变得迟缓。它们身上皮毛的色泽变得黯淡,利爪一根一根从脚掌上脱落下来,嘴里的獠牙也脱离了口腔。它们的眼睛像是形成一层白翳,变得黯淡蒙眬,双目不能视物,然后腿脚发软地倒在地上,肢体开始不受控制地抽搐。

它们在变老!冯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不可一世的妖兽在闯入了路晗衣的蠹痕之后,在几十秒钟之内完成了几十年才能完成的衰老过程,然后活生生地……老死了。在这片蠹痕里,似乎再强大的力量都没有任何发挥的余地,因为衰老会把一切力量直接送到坟墓里去,任谁都无法逆转。这样的一片空间,难免让人想到两个字:死神。

当几只衰老的妖兽不甘心地吐出最后一口气的时候,魔仆再次转移了视线。这一次,它望向了四人中的最后一个,也是长相最丑陋最让人心里发毛的范量宇。这个满脸疤痕的双头怪人,单从外形来看,可一点也不比周围的妖兽逊色。

凑巧的是,此刻正在向他靠近的,也是一个多头怪物——头比范量宇还多一个。这只怪兽的外形像一匹黑色的狼,却比普通的狼高出两三倍,三个狼头更呈现出令人触目惊心的血红色。当这三个狼头都张开大嘴嗥叫的时候,一股恶臭腥风在空地上散播开来,那些锋锐的狼牙似乎可以把钢铁切开。

范量宇微微抬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他捏了捏鼻子,自言自语:“血的味道……真是太棒了!”

就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这只三头狼也已经逼近到了他的身前。先前这四人刚刚现身时,冯斯就已经注意到了,这四人虽然彼此相识,但显然并非朋友,而是互相牵制防范,即便合作,也只是出于形势迫不得已。而在其中,剩余的三人又很明显地和这个双头怪人刻意保持距离,说明他的可怕程度远在其他三人之上。而双头人仅仅因为两句口角就对他施加酷刑,此人的暴戾残酷也由此可见一斑。

他会用什么方法来收拾身前的妖兽呢?冯斯不由得产生了兴趣。跟随着魔仆的视线,他看着这只三头狼妖冲到范量宇身前;看着狼妖头颈正中的狼头张开了血盆大口,咬向范量宇;看着那些尖锐的狼牙……咬中了范量宇的肩膀。狼牙穿透了肩部的肌肉,鲜血汩汩地流出。

冯斯呆住了。在那短短的几秒钟之内,他已经做出了七八种想象,猜测范量宇会用何种凶狠的手段来收拾这只狼妖,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强悍无比的双头怪人竟然会如此不加抵抗就中招。

“我靠,这个形象放什么电影里也该是大boss了吧?怎么他妈的那么中看不中用?”假如嘴巴能用的话,冯斯一定会忍不住如此吐槽。

但紧跟着他就发现了不对。肩膀被狼牙咬穿之后,范量宇的脸上没有丝毫痛楚,相反那一丝诡异的笑容变得更加浓烈,也更加邪恶。而明明占据了上风的三头狼妖,反倒没有进一步的攻击动作了,巨大的身体仿佛凝滞在了那里。

狼妖在发抖!冯斯终于看清楚了。它咬伤了范量宇,自己却因为恐惧而开始发抖。作为一只来自远古的妖兽,在这个人面前,它却显得像一只胆怯的猫。

范量宇伸出手,放在咬住自己的狼头上,一点点向前推,狼妖则毫不抗拒,狼牙被慢慢推了出去。而范量宇肩头的伤口就在这一刻开始迅速愈合,眨眼工夫就已经完全不留任何痕迹,只有衣服上还残留着一个破洞和一些沾染上的血迹。

原来他的身体也可以在受伤害后自行愈合,冯斯想,和林静橦有些近似呢。不过细想也不一样,林静橦被金属刺穿时,其实并未受伤,而眼前这个双头怪物显然是先受了重伤的。照这么说来,他岂不是永远不死?也难怪那三个人如此忌惮他。冯斯进一步想到了,这个人身上那么多的伤疤,到底是某些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法愈合呢,还是这个家伙根本就是故意留下的?

范量宇接下来的举动更为惊人。他伸出手,像拥抱老朋友一样,抱住了那颗硕大的狼头。

“太喜欢这个味道了,”范量宇近乎陶醉地半闭着眼,满脸都是享受的表情,“我还是喜欢血啊,不管是别人的血还是自己的血。”

话音刚落,被他抱住的狼妖就炸裂开来。和之前魔仆真身的解体不同,这是一次凶猛而剧烈的爆炸,狼妖就像是肚子里被塞满了火药一样,随着一声震天动地的巨响,整个身体化为无数碎块,夹杂在血雨中喷射而出,声势惊人。

范量宇的全身立刻被腥臭的狼血染透了,还沾染了不少碎肉块,而他脸上享受的表情更浓乃至仰天狂笑起来。大概是被这样的可怕气势所震慑,另外两只原本正向他靠近的妖兽竟然停住了脚步,不敢动弹。大概是这样的事情极为罕见,连魔仆都忍不住轻轻“咦”了一声。

但光是停步是不管用的,这两只怪兽早已经踏入范量宇的灰色蠹痕。随着范量宇一个轻描淡写的挥手动作,两只妖兽骤然间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尖锐的嘶叫,竟然痛得满地打滚。

这倒是冯斯体验过的招数。只是想想这些妖兽从千万年前就开始和人类作战,绝对不会是轻易怯懦胆小的生物,此时竟然能一下子疼痛到失去战斗能力,它们所经受的痛楚,恐怕会数倍于自己之前所感受到的。

原来这孙子还是手下留情了,冯斯只觉得很没面子。

片刻之后,两只妖兽已经七窍流血,呼吸渐渐微弱,看来是神经系统和心脏都受到了巨大的伤害。而浑身浴血的范量宇站在一旁,目光中带着兴奋看着垂死挣扎的妖兽,似乎这样的场面十分合他的胃口。

魔仆似乎对此并不意外,随意地扫视了一下周围,场面也大同小异。这些凶悍邪异的妖兽,看皮肉恐怕寻常的枪弹也打不透,随便拉出一个来,大概一群荷枪实弹的军人也难以应付。但这几个赤手空拳的青年男女,居然就这样轻松击败了它们,实在让冯斯有些自惭形秽。他也禁不住想:如果老子也是他们的同类,为什么偏偏就那么弱呢?那点儿打群架的技能,在这帮人面前简直连渣都不能算。

“他们是害虫中的佼佼者,所以才会那么强,但具备这样顶尖能力的人其实总共也没有几个。”共用感官的魔仆读到了冯斯的心思。

“害虫?”冯斯一愣。他也知道,自己此刻只要脑子里想到什么,对方就能接收到,也能用同样的方式向自己传递信息,所以不能开口也无妨。

“敢于和主人作对的,当然是害虫了。”魔仆说,“害虫嘛,自然有大有小,你这次见到的是最大的几只,厉害也不足为怪,别的可就没这么强了,面对这些妖兽还是难以应付。更何况,如果你的蠹痕发挥出来,他们的蠹痕简直就像尘土一样不值一提。”

“我的蠹痕……到底是什么?”冯斯急忙问。

“这个需要你自己去摸索,”魔仆发出一声诡秘的阴笑,“不过你倒是可以想一想,是想要他们那样的,还是想要远远超越他们的更强大的蠹痕。”

冯斯一愣,还没有答话,魔仆已经四下里扫了几眼。在这片倒悬的奇特世界里,地上已经横七竖八地躺着一片妖兽的尸体或残骸。看上去,它们果然不是这四个人的对手,但四人中除了始终嚣张的范量宇,其余三个人脸上都并没有任何轻快的表情。因为他们知道,妖兽不过是开胃甜点,真正的敌人在后面。

魔仆的身体开始向前迈步。它的步子沉着稳健,毫不畏惧地走到了四个人所围成的这片小区蠹痕的中央,在那里,四人的蠹痕交汇在一起。

“就让我在死前好好享受一下吧。”魔仆伸了个懒腰。

第九章

血脉

放下电话,丁小齐好半天没有回过味来。他环顾了一下周围,派出所里空荡荡的,同事们全都出门了。这两天,附近的两座村子因为抢水源起了冲突,正在酝酿于今天晚上展开一次大规模的械斗,这个山村派出所仅有的那点可怜巴巴的警力都被抽调过去了,只剩下丁小齐在所里值班。这种时候,最怕有麻烦找上门来,但偏偏麻烦就来了。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丁小齐晃了晃脑袋,无可奈何地戴上帽子锁好门,推上他那辆哐啷哐啷作响的破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骑上了山路。

一个小时之后,汗流浃背的丁小齐总算骑到了四合村外。果然,这座村子唯一的入口处十分古怪,一方面,几十个青壮年村民扛着锄头木棍之类的工具设好路障堵在村口,看样子是不让人进入;另一方面,村外已经零零散散地来了好几十个外乡人,其中甚至还有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这些人各自形成自己的小圈子,既不和其他圈子里的人交流,也不去冲击被堵住的村口。大家就这样沉默地对峙着。

一身警服的丁小齐的出现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他也观察到,村口的村民们看到他时,神态显得很警惕,而那些外来“游客”则一脸无所谓,似乎当他完全不存在。

长期和山里人打交道,丁小齐早就熟悉了这些山民的剽悍和对法律的蔑视。他不紧不慢地架好自行车,先走向架设着路障的村口。村民们冷冷地看着他,没有人挪动分毫。

“何老五,说说这是怎么回事?”丁小齐向一个中年村民发问道。他清楚,这些山民虽然讨厌和他打交道,却也不至于一见面就用锄头把他挖几个血洞,纵使再不情愿,也还是会回答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