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节(1 / 2)

卸岭盗王 萧也 3546 字 3天前

我看着也没说话,反正胖子肯定是要开的,说的再多也是浪费口水,那个同行之间流传的说法,我也没有当过真,把棺材靠墙放,对于棺主的后代非常不利,也就是说后代一辈子都要依靠救济过日子,也就是现代所说的拾荒者或者乞丐,风水上讲是不会出那种富贵之人的。

也就是说,从风格理论上讲,对于我们这类人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再说了八十年代初期那伙盗墓贼是他们手艺不精,之后的事情是真是假也不一定,很大程度是杜撰出来的,怎么可能生下的孩子脸似蛇面呢!

在打开棺盖之前,胖子习惯性地往东南角点了一支蜡烛,由于他看到古月刚才拿掉防毒面具没事,所以也就胆子肥了起来,已经小烟卷叼在了嘴上,等着看看情况,如果蜡烛不灭,他说他会一脚踹掉棺盖,看看里边到底有什么好东西。

芍药笑嘻嘻地凑过去说:“胖爷,要是有什么好的分兄弟一件,兄弟和你站在同一个阵营,咱们两个共进退。”

胖子吸了口烟,拍了拍芍药的肩膀说:“你丫的一路表现不错,深得胖爷的心,等一下不管有多么好的陪葬品,胖爷说什么也给你搞一件。”

“谢谢胖爷,谢谢胖爷。”芍药一脸恭维地点头哈腰。

既然棺材已经被胖子盯上了,我们也就不跟他争,开始在这个区域里边找其他的出口,发现除了中间那个深坑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可以前进的路,看样子就是下面了。

“我先下去看看。”这次,古月主动请缨,不等我们说什么,她已经开始挨个收绳子,我们也只好给了她,况且我对于古月下去,那可比对霍羽还要放心,至少为什么这么相信她,也许是因为和她结实之后,她所表现出一系列的情况吧!

霍羽皱着眉头看向胖子说:“你到底开不开?不开我们就都下去了,别一会儿里边跳出个粽子,到时候我们都得往坑里跳。”

胖子将烟头掐灭,丢在了地上,说:“开,马上就开。”他示意芍药把蜡烛吹灭,毕竟也是一点光源,不离开陵墓说不准就会派上用场,这家伙就是这样的粗中有细,有时候连我都非常佩服他这一点。

由于之前胖子大放厥词,现在他也只能上去踹棺盖,这一脚可是相当用力,棺盖整个就斜了,胖子又上去补了几脚,直到把棺盖整个踹到地上,他朝着我们得意地笑了笑,然后就用手电往棺材里边照。

我也很好奇贴墙放的棺材里边会有什么,当我看到里边是一具尸体的时候,并且发现尸体保存的相当完好,也就是失去了水分,呈现干巴巴的状态。

尸体为女性,穿着一身光鲜亮丽的旗袍,画的很浓的装束,而且那旗袍居然一丝都没有腐烂的迹象,体脖子上戴着一串很长的珍珠串,手腕戴着一对玉镯子,指头上有玛瑙戒指,还有几根手指上戴着纯金的护指甲的指甲套。

最引人注目的确实尸体的眼睛,没有干涸成两个洞,反而非常的饱满,正直勾勾地看着我们,再当我仔细去看尸体的面相,整个人就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胖子也诧异地叫道:“我靠,不会吧?怎么会是她!”

第538章 碧玺和孔雀绿

胖子一语惊人,本来我还被女尸的眼睛以及身上各种装饰物吸引目光,但是胖子这么一个大呼小叫,不但让我警惕了起来,而且在我仔细一看,便明白胖子为什么说那样的话,因为这女尸我也见过,还非常的熟悉。

之所以见过又熟悉,那是因为刚刚和她分开不久,而且那样的情况下,让我这一辈子都会记忆犹新,因为这女尸就是壁画中所画的那个娘娘。

因为女尸的死相和见过的那个美女娘娘完全是云泥之别,所以我才一时间没有认出她来,胖子就是对于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几乎能做到过目不忘,要不然死相这么凄惨,加上衣着完全不同,打死我们也发现不了这个细节。

我忍不住地看向古月下去的那个深坑中,因为她之前说过壁画是把尸体碾碎了之后融入画中,可是为什么又会出现在这里,并且死相这么凄惨,两腮还鼓鼓囊囊的,看样子是一条白绫吊死的居多,这也是为什么双眼那般模样。

胖子犹豫了一会儿,说:“管她是谁,反正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胖爷对尸体没有什么兴趣,倒是她身上这些冥器嘛……”说着,他伸出手把那串珠子捏在了手里,两只小眼睛已经熠熠生辉起来。

“那个,芍药啊,过来帮帮胖爷忙,你不是说想要一件陪葬品嘛,这里边可就有你一件呢!”胖子的话音刚落,芍药屁颠屁颠地小碎步跑了过去,将女尸的头部微微抬起,而胖子则是一下子把那些珠子挂在了他自己的脖子上。

接着,胖子就开始把手镯和戒指逐一摸到了手中,随手就丢给芍药一个戒指说:“这是你的劳务费,胖爷吃肉总有你一口汤喝。”

芍药虽然频频点头,但是脸上有疑惑之色,我顺着他的目光去看,发现他正有疑惑的眼神看着女尸,就问他:“怎么了?”

芍药挠着头说:“小哥,这尸体好像他娘的不对劲啊!”

我一愣,再度打量尸体,却没有看出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问他:“哪里不对劲?”

“这尸体如果没有腐烂,很可能有起尸的迹象,那也就说女尸会非常的僵硬,但肯定不会手感这么重,我估计怎么也有一百五六十斤的样子,你说奇怪不奇怪?”芍药问我。

我上去抬了一下尸体,正如芍药说的那样,女尸确实非常的重,同等身材的活人也没有这么重,而且尸体即便做了再好的防腐处理,那身体里边的各种器官也会枯竭,最多也就是和同等身材的活人一样重,但也不可能这么重。

霍羽走向前在女尸腹部摁了几下,说:“尸体肚子里边有东西,可能是弩箭之类。”

“嗯?为什么这样设计?”胖子诧异地问道,不过他很快就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一脸高兴地说道:“胖爷知道了,肯定是尸体的嘴里还屁股里边都塞着防腐的宝石,为了防盗才会这样设计,对不对?”

我们都看白痴似的看着他,因为这还用说,眼前的情况那是很多古墓中都会有的,我们有时候也会从尸体的口中拿出东西,只不过我们所盗的都是大墓,里边有的珍贵冥器太多,所以尸体嘴里的东西基本都是忽略不计的。

胖子骂了一声娘,然后就一只手再度小心翼翼地抬起了女尸的头,再用另一只手去捏女尸的香腮,然后就说:“他娘的,都往哪里照呢?往尸体的嘴里照照,胖爷看看有什么。”

张景灵走上前,用中指定在女尸的喉咙,然后缓缓地向上移动,不一会儿就出现了一个三角形的玉石质地的东西,那正是拴在女尸的舌头上的。

霍羽提醒道:“小心一点儿,这东西连接着两条银丝线,其中一条是用来固定这个东西不会掉入肚子里,另一条估计就是连接着腹部机关的机栝,很可能一断,锋利的箭矢就会从尸体爆射而出。”

胖子不耐烦地说:“行了,胖爷都知道,这不过是倒斗的基础东西,你还以为我们都是新手呢?”

霍羽说:“我也就是提醒你,你这家伙那么莽撞,怕你忽略了。”

胖子转头问我:“小哥,现在怎么办?”

我说:“把两根银丝线拴在一起,再把东西拿出来,千万别弄断了。”

“在尸体嘴里栓两根银丝线,还他娘的不能弄断了,这么细的活胖爷干不了,谁能胜任谁来,这东西胖爷也不怎么感兴趣。”胖子撇着嘴,一脸嫌弃地说。

“我来吧!”张玲儿主动请缨,我们也没有说什么,毕竟只是一颗防腐的宝石,比起我们倒的任何一个斗来说,这都是毛毛雨,所以也没有什么好争抢的。

女人做细活自然要强于我们这些大老爷们很多,看着张玲儿的芊芊手指在女尸的口中微而轻地动作,我们即便对她非常有信心,但还是从下意识中选择退到了安全的位置。

不一会儿,张玲儿把两条银丝线系好之后,她从腰间拔出匕首,轻轻地一下下割着拴住玉石的那一条,很快那颗玉石就到了她的手中。

“胖爷看看。”胖子一把抢过那块玉石,用手电照着看了起来,然后又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说:“我靠,不愧是从女人嘴里拿出来的东西,这么多年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

“我看一下。”我伸出手,胖子就把玉石交在了我的手中,我也用手电照了照,发现这是一颗天然的碧玺,相传谁能够找到彩虹的落脚点,就能够得到永恒的幸福和财富,而碧玺也就是存在于彩虹之点中。

彩虹虽然经常出现,但是很少有人恰巧在它的起始点,在一千五百年一直葡萄牙的探险队最先在巴西发现了一颗这种宝石,发现居然闪烁着七彩的霓光,像是彩虹从天上射向地心,沐浴在彩虹下的平凡石头,从中洗练获得了各种颜色。

现如今,碧玺和红宝石、蓝宝石、海蓝宝石、坦桑石以及祖母绿等具有天然色彩的宝石归纳为彩色宝石之中,深受收藏家的喜爱,更具有巨大的市场价值,而且还是有价无市的那种。

胖子听我说了这些,就看了看他摸到的陪葬品,又看了看这颗碧玺宝石,说:“小哥,感情你说了这么一顿,就是想说这颗宝石,要比胖爷摸到的这些冥器还值钱,对不对?”

我苦笑道:“以前确实是这样,但现在你得到的那串珠子,每一颗的做工精细,还是玛瑙石的,其中最大的一颗是孔雀绿,也是相当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