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1 / 2)

我扁了扁嘴,应了一声之后便没再说话,眼睛向公交车来的方向张望,心里想着公交车怎么还没来?

“你也在等一个人。”

她忽然说道,我一愣,假装微笑着说道:“我等什么人啊?我等公交车呢,哈哈,我等司机,希望他快点开,我急着回家。”

明显感觉到此时的气氛有些不对劲,我偷偷往地上瞄了一眼,这个女人是有影子的,而且身上也没有阴气往外冒,看来不是什么女鬼。

“哦?觉得我是女鬼?”

她又开口道,这一问把我给问懵了,一般人会说这样的话吗?既不是开玩笑的语气,又不是非常认真的口吻,仿佛是自言自语一般,可又像是在对我说话。

“哈哈,漂亮姐姐你这是说什么呢?我怎么一句话都听不懂?”

我打了个哈哈,就在此时马路远处亮起了车灯,有引擎的轰鸣声传来,公交车终于来了。

“我的公交车来了,那姐姐再见哈。”

我笑着挥了挥手,在公交车打开门后立刻蹿了上去,车厢里很空,我立刻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车子发动后我偷偷地回头看了一眼,红衣女子依然站在原地,只是就在此刻她慢慢地抬起头来,透过薄薄的红纱我仿佛能够看见她的双眼,那是一双如此冰冷的双眼,却又带着深深的悲情和哀愁。

就在公交车开走后五分钟,一辆白色的奔驰轿车缓缓驶来,停在了女子的面前,司机下车后立刻为她拉开了车门。

“小姐,我们去哪里?”

司机低声问道。

“我已经见过他了,看来还没有恢复记忆,但是脾气和秉性却和过去很不一样,先观察观察吧。发动汽车,我们去叶家,我要见一见叶连淮。”

女子平静地说道,司机立刻发动了汽车。

依靠着车窗,女子望着外面黑暗的天空,轻轻地自语道:“当年都是我的错,但是能补救吗?如果能补救,我愿付出我的所有。我已经舍弃了我原来的名字,可是如果能够回到过去,让时光倒流,我也许还能叫回我原来的名字,那个连我自己都感觉很陌生的名字。我曾经叫莉莉安娜……”

第一百四十四章,元狮

上课可以说是对我这样一个八零后来说最枯燥的事情,尤其是数学课和化学课,我本来就没打算在这里一直读书下去。等叶连淮的事情一了结,我立刻就退学。

上课的时候我喜欢用手托着下巴看外面,我们数学老师是个老头子,讲课的时候经常会从嘴里吐出口水泡泡来,坐在第一排的学生基本上全城都是用书本挡着脸。

自从打架事件之后,米雪很少和我说话,似乎是有点害怕我,我也乐得清静。

只是今天似乎有些奇怪,上课上到一半的时候米雪悄悄地递了张纸条给我。

我们那个时候读初中,并不是所有学生都有手机的,手机对我们来说那时候还是个奢侈品。家里也基本上没有网络,要上网都是去网吧,2000年的时候上海大街小巷都是黑网吧,一块钱一小时的大厅,两块钱一小时的包厢。

唱个歌从来都不点喝的,还要错开高峰时段去,因为便宜。

我接过纸条,大大咧咧地就打开看了,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珊珊为你和李东华牵线搭桥,今天在旁边的雷云卡拉ok店唱歌,希望你们和解,晚上六点学校门口见。

要是用我平常的脾气,对这种事情那是甩都不甩,可是我要接近叶珊珊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如今怎么看都是一个好机会。想了想后,我用笔在课桌上写了个“ok”,米雪点了点头,便再没有开口。

“哎呦,你小子今天又要出去啊。真是没想到读书以后三天两头往外跑啊,钱也用的厉害了,难不成交女朋友了?虽然我们哥几个不反对早恋。但是你还是悠着点来,别还没成年就弄出个下一代啊。”

段飞一边喝茶一边笑话我,我没搭理他,和这四个怪大叔住的时间那么久,我总结出来一句话,老不正经!

学校门口,我远远地看见有几个人站着,一身天蓝色长裙配上米黄色丝状马甲的叶珊珊,还有穿了一件棒球服,耳朵里插着耳机的李东华,还有穿了一件红色皮外套的米雪。

相比之下我真是弱爆了,我穿的衣服上面还打着补丁,当然这补丁是在大腿内侧,轻易看不见。

干我们这一行的人,风餐露宿惯了。我光去年一年就和四个怪大叔搭档跑了中国大大小小十来个地方,有几次为了抓精怪,直接就往山林里滚,这要是穿一身的名牌,那还不浪费了?

说白了,你看见过哪个工地上搬砖的工人穿阿玛尼的?

我踱步走了过去,李东华见到我还是很不爽的样子,瞄了我一眼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叶珊珊却笑道:“好了,好了,大家都不要生气了,一次小误会而已。说到底李东华你还是万林的学长,应该大度一点,互相退一步,那就海阔天空了,不是吗?”

李东华挑了挑眉毛,咳嗽了一声说道:“那行,我原谅你了,以后算是朋友了。”

我冷笑一声,没吭声。

“我父亲安排的车就停在前面,只不过这一次出来玩,我父亲身边的一位老师傅也跟着,他就是随车保护我一下,你们不介意吧?”

叶珊珊有些尴尬地说道,米雪和李东华立刻表示没问题,我依然不说话,心中念头电转,老师傅?之前茶馆老板对我说过,狮群肯定会安排高手保护叶连淮父女,难道这位老师傅会是我狮群的人?

正想着呢,那辆之前我见到过的大宝马缓缓驶来,靠边之后,从副驾驶座上走下来一个老头,我这一看,映入脑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仙风道骨!

一身白色的唐装,不染丝毫尘埃,满头的银发加上一撮雪白的山羊胡子,两道白色长眉倒挂下来,整个人就像是从电视里走出来的仙人。

手上握着一根拂尘,若是穿上一件道袍那就更像是仙人了。

“这是元伯伯,是我父亲的老前辈了。”

叶珊珊笑着介绍道。

米雪和李东华连忙打招呼,到我说话的时候,元伯忽然抬起头来看着我,嘴角微微一笑道:“却没想到阁下会在这里。”

此话一出,叶珊珊他们三人同时一怔,奇怪地看着我。

我微微皱眉头,这元伯我不认识,但是肯定是圈子里的人,他这一声阁下说明他认识我,而且用还是敬语,说明他了解我早些年的经历。

“元伯,您认识万林吗?”

叶珊珊疑惑地问道。

“大小姐,我和你说过,我生活和闯荡的是一个和你们的世界完全不同的江湖,在我的世界里,五年前出过一个惊世天才。是一个男孩,五年前也就六,七岁的样子,可是却从群雄手中几次死里逃生,获得了就连古代皇帝都梦寐以求的珍宝,并且打败了很多辈分不低手段不弱的高手。这个男孩出世之后,受到多方关注,就连老夫所在的组织都对这个孩子密切关注。只是奇怪的是,他惊艳之后的五年里却忽然变的非常低调,行事作风却都消失在了世人目光之内。巧合的是,那个天才也叫万林,说起来,也和面前这位小哥差不多年纪,我听你提起过这位小哥,所以认为他就是那个天才孩子。”

这个元伯果然对我的过往经历了若指掌,我眉头微微皱起,片刻后忽然舒展开来,哈哈一笑说道:“这位老伯伯真是会说笑话,逗我们呢吧,还江湖,还高手,还珍宝呢。老伯伯,我们都不是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了,都是中学生了,您就别用这种话来骗我们了哦。”